湖北省安监局向全省通报长阳清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“6·23”闪爆事故情况,要求全省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。
据悉,长阳清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长阳县化肥厂,具备4.5万吨/年合成氨、20万吨/年碳酸氢铵生产能力,2006年3月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。6月23日,该公司对2#H型压缩机进行计划检修,当日15时30分左右发生闪爆起火,致现场5人烧伤,1人摔伤。
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分析:维修工在进行透镜垫替换操作时,因密封面不匹配,造成法兰预紧过度,承受较大的残余应力,可能造成部分丝扣拔牙,使得2#H型压缩机开车后五段油分2#法兰处脱扣,发生氢氮气泄漏并闪爆燃烧。
专家表示,事故暴露出该公司存在本质安全水平不高,检维修制度执行不严格,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。
湖北省安监局要求,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。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危化品从业单位必须针对本企业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危化品的特性,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,不留死角,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,及时整改。对可能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隐患,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明确整改责任人,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,及时整改到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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